厦门
北京
成都
杭州
三亚
东莞
苏州
上海
深圳
天津
济南
西安
南昌
大连
石家庄
长沙
广州
南宁
沈阳
长春
宁波
昆明
青岛
常州
海南
重庆
无锡
郑州
合肥
南京
佛山
武汉
更多城市
鞍山
北京
保定
北海
包头
蚌埠
成都
长沙
长春
常州
重庆
东莞
大连
大庆
福州
佛山
广州
桂林
贵阳
赣州
杭州
海南
合肥
哈尔滨
衡水
湖州
淮安
惠州
衡阳
邯郸
呼和浩特
更多城市
济南
吉林
江门
嘉兴
济宁
江阴
九江
昆明
昆山
廊坊
兰州
洛阳
聊城
临沂
连云港
柳州
乐山
马鞍山
绵阳
南昌
南宁
宁波
南京
南通
青岛
秦皇岛
泉州
三亚
苏州
上海
深圳
石家庄
沈阳
绍兴
汕头
宿迁
天津
唐山
太原
泰州
厦门
更多城市
无锡
武汉
威海
潍坊
西安
厦门
徐州
烟台
扬州
银川
郑州
珠海
舟山
更多城市
首页
新房
本月开盘
热门楼盘
本月交房
楼盘新动态
特价房
楼盘导购
新房排行榜
知名学校
购房知识
看房团
特价房
二手房
在售房源
业主房源
特价房
找小区
找学校
找经纪人
找别墅
查成交
二手房排行榜
购房知识
法拍房
我要卖房
直播看房
租房
在租房源
个人房源
整租房源
合租房源
别墅房源
租房知识
免费发布出租
查房价
装修家居
家装案例
装修效果图
装修攻略
家居圈
家居资讯
建材店铺
免费设计
免费验房
装修报价
商铺写字楼
写字楼出租
写字楼出售
写字楼新盘
写字楼楼盘
商铺出租
商铺出售
商铺新盘
商铺楼盘
海外房产
澳大利亚房产
新加坡房产
马来西亚房产
泰国房产
日本房产
阿联酋房产
资讯
房产快讯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房产圈
百科
直播看房
地产数据
房产交易
土地市场
研究报告
物业数据
数据商城
更多
土地
产业
中指云
地产数据
土地市场
研究报告
百城价格指数
地产文库
数据商城
业主论坛
精华帖
装修论坛
VR全景看房
加盟房天下
更多服务
开发云
土地云
经纪云
登录
立即注册
我的房天下
特价房
我的房产圈
退出
房天下
>
厦门业主论坛
>
聊宅说事
>
土地新规出台 囤地运动没戏了
上一页
|
1
|
/
1页
go
主题:
土地新规出台 囤地运动没戏了
随缘果果
发表于
2006-05-29
进微信群讨论
7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今年推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正式实施,该协议明确约定了项目竣工时间、征收土地闲置费等内容,逼开发商放量开发而非囤地沽价。
16条土地新规出台
“囤地运动”玩完了
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除了按照2000年的《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外,双方还要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同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补充协议》示范文本中,16条合同内容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宗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工业项目用地中非生产性设施用地比例、闲置土地认定、终止履行合同、改变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等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约定。其中第一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就做了约定,而在这之前,国土部门对开发商的要求是在规定时间内动工。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开发商变相降低容积率“开发高档楼盘”,《补充协议》第二、三条还明确约定了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等指标。受让人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就属于违约。
从《补充协议》第五、六条约定可看出: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同时在第十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显然,这一规定主要是为解决一些项目长期建设而不竣工的问题,防止开发商长期大量囤积土地。此外,第十一、十二、十三条明确了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等责任,这几条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降低项目对土地资源的消耗量。
开发商风险增大
举牌竞标趋谨慎
国土资源部表示,此次发布《补充协议》是“为落实中央政府自2004年以来制定的多项土地调控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土地的水平和能力,保证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能够及时转变成有效的开发利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开发商表示没有听说过《补充协议》,对《补充协议》在7月1日试行能不能适应成都的情况持保留和观望态度,同时,他们认为在《补充协议》实施中,也会出现多种实际问题。
一家房产公司的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我们期待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继续严把土地闸门,遏制投机行为,抑制开发商囤积土地,以避免吹起房地产业的泡沫”。他同时指出,如果7月1日起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注明竣工日期的话,今后企业拿地将更加“谨小慎微”,综合考虑多种情况后才敢举牌竞标。
不过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成都一知名营销公司鲁总表示,从《补充协议》的内容看,似乎政府把游戏规则定得更“死”了,但实际操作的模糊性可能仍然存在,只不过对开发商而言,开发的风险成本无疑是加大了。房地产法律专家孙先生也表示,从《补充协议》涉及的16条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只有实体法而没有程序法的条例,在概念上也显得比较模糊,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愿望和目的都十分美好,但没有实施手段的规定。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补充协议》还可以理解成是用行政手段明示了土地可以延期、分割、转移等。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以地下发现文物、雨季延期施工、消防安置不过关、中途调整规划、意外塌方等诸多理由来申请延期峻工。(刘俐)
上一页
|
1
|
/
1页
go
16条土地新规出台
“囤地运动”玩完了
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除了按照2000年的《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外,双方还要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同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补充协议》示范文本中,16条合同内容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宗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工业项目用地中非生产性设施用地比例、闲置土地认定、终止履行合同、改变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等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约定。其中第一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就做了约定,而在这之前,国土部门对开发商的要求是在规定时间内动工。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开发商变相降低容积率“开发高档楼盘”,《补充协议》第二、三条还明确约定了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等指标。受让人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就属于违约。
从《补充协议》第五、六条约定可看出: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同时在第十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显然,这一规定主要是为解决一些项目长期建设而不竣工的问题,防止开发商长期大量囤积土地。此外,第十一、十二、十三条明确了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等责任,这几条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降低项目对土地资源的消耗量。
开发商风险增大
举牌竞标趋谨慎
国土资源部表示,此次发布《补充协议》是“为落实中央政府自2004年以来制定的多项土地调控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土地的水平和能力,保证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能够及时转变成有效的开发利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开发商表示没有听说过《补充协议》,对《补充协议》在7月1日试行能不能适应成都的情况持保留和观望态度,同时,他们认为在《补充协议》实施中,也会出现多种实际问题。
一家房产公司的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我们期待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继续严把土地闸门,遏制投机行为,抑制开发商囤积土地,以避免吹起房地产业的泡沫”。他同时指出,如果7月1日起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注明竣工日期的话,今后企业拿地将更加“谨小慎微”,综合考虑多种情况后才敢举牌竞标。
不过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成都一知名营销公司鲁总表示,从《补充协议》的内容看,似乎政府把游戏规则定得更“死”了,但实际操作的模糊性可能仍然存在,只不过对开发商而言,开发的风险成本无疑是加大了。房地产法律专家孙先生也表示,从《补充协议》涉及的16条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只有实体法而没有程序法的条例,在概念上也显得比较模糊,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愿望和目的都十分美好,但没有实施手段的规定。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补充协议》还可以理解成是用行政手段明示了土地可以延期、分割、转移等。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以地下发现文物、雨季延期施工、消防安置不过关、中途调整规划、意外塌方等诸多理由来申请延期峻工。(刘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