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别让房产商钻“定义”空子

发表于2006-06-19
   “别墅现在还是指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这样定义“别墅”。这意味着常说的五种别墅中,其他形式的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将躲过“别墅”定义而不会被停止审批用地。(据6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终于知道什么叫“别墅”了。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紧急叫停别墅用地供应。今年4月,该部准备出台文件明确别墅标准。于是有人质疑:禁止别墅用地几年了,怎么连别墅的概念还没有搞清?

    看到“别墅”的定义,我很高兴。我家住在农村,是独门独院的两层楼,也就是说,我也是拥有“别墅”的农民。幸运的是,我们建在“定义”前,躲过“别墅”的“叫停”。

    看到“别墅”的定义,房产商也应该高兴。你可以建双门独院、双门双院乃至于三门三院的三层半或四层楼房。那些其他形式的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更是随你建了。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高档住宅和别墅用地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我认为,制定政策不是玩文字游戏,要根据问题的实质,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农民独门独院的两层楼,与豪宅和别墅是有很大区别的。“独门独院、两到三层”只是表象或形式,占地面积、工程造价、装修标准等才是关键。不要让房产商钻了“定义”的空子。只要浪费土地,就该限制和叫停。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