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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两会中关于房价的各家说法~~~~

发表于2012-03-13

一场与房地产关系密切的商业与道德劝说,正在甫召开的两会上激情碰撞及角力,一时之间火花四射、好不热闹!

发表于2012-03-13

其中,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指出,房价还没降下来,老百姓还是买不起房,房价稳定只是调控效果的初步显示,所以还应该加把劲、加把火!

发表于2012-03-13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委贺铿更自曝“我也买不起房”,强调房地产调控不可随意进行松绑!

发表于2012-03-13

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郑新立表示,楼市调控不等于打压房价,更不等同于房价“绝对下跌”。海尔地产董事长卢铿则直指,调控用药过猛,应允许地方政府对政策微调。

发表于2012-03-13

在我看来上述说法看似矛盾对立,实则均有其一定的道理,而双方分明之壁垒,来自于观察角度不同。简而言之,基本上都是“屁股决定头脑”的思维模式。

发表于2012-03-13
因此,我认为一旦1/3楼盘房价降幅超过10%,便应成为该板块之价位指标,而非以整体市场售价变化为跌幅认定标准,这种“绝对的房价下跌”确实不够客观。举上海之例说明:目前上海市外郊环间房价跌幅在10~15%之间,但反映到全市场价位变化,可能不超过2%,主要原因是卡在大量4万以上的楼盘“不降价”使然。
发表于2012-03-13
而其“不”降价,並非出自产品本身的“抗跌”原因,乃是受制于限购令,目标客户不具备购买资格,降价非但无法招徕买气,反而可能成为已购客户寻衅滋事的导火线,于是干脆按兵不动,静观政策变化。是一种“不能、不敢”的尴尬状态,而非“不愿、不想”降价促销。所以我认为际此非常时期,硬把这类型楼盘计入整体价位变化当中,势必使房价涨跌幅失真。
发表于2012-03-13
国务院研究中心报告显示,1999~2010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从514亿元大幅成长至2.9万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由9.2%提高到2009年的48.8%,2010年更达72.38%,2011年调控进入高潮,仍占比60%,足可说明一切!
发表于2012-03-13
反观贺铿的“买不起房”说,藉以突显房价的不合理,似乎也客观存在,惟其盲点是何谓“合理”?需要知道的是,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只适用在经济成熟与人口稳定的城市,生搬硬套在中国许多人口流动旺盛的地区,难道不也是一种“不合理”?
发表于2012-03-13
而我相信贺铿之所以买不起房,恐怕是对地段(远近)、环境(优劣)、产品(面积)的过分挑剔,及不愿以贷款方式取得所致,否则没有理由堂堂前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却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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