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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扶持厦门新建小区每千户设一便利店,真是给力啊!

发表于2011-10-20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的“在线访谈”上获悉,今后新建住宅社区,必须把连锁便利店列入社区公建配套,纳入新出让地块“招拍挂”的前置条件;新建小区每千户设置1处。
发表于2011-10-20
为加快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厦门制定了《厦门市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与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与规范”),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扩大便民服务范围,同时建立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新建住宅社区,把社区连锁便利店列入社区公建配套,纳入新出让地块“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建成后招租。
发表于2011-10-20
据悉,从今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与规范》新建社区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商业成熟社区的店每个补贴2.5万元,商业不成熟社区的店每个补贴3.3万元。
发表于2011-10-20
社区连锁便利店便民功能有:一是零售业态功能,经营日用消费品;销售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许可的烟酒、报纸杂志、绿色非处方药品等,营业时间16小时以上;二是提供规范的食品加热销售;
发表于2011-10-20

便利店还是挺方便的

发表于2011-10-20

不就是便利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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