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株连式拆迁?!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发表于2013-10-29

今日刷微博发现离楼主老家不远的闽侯县竟然无耻到这等地步

闽侯第四中学英语教师,一个女的,从教7年了,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强制请客,原因是“组织上”让她去协助她娘家拆迁!!!!!!!!!!!!!!这事还不算,为了不影响同样是的教师的老公的工作,他们被逼离婚了!!!!!其实吧,闽侯出现这个事儿不是第一次了,2006年也有一位老师因为株连式拆迁被无故借调到偏远山区中学去了,对老师来说,这可是永无“翻身之地”的流放啊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不,应该说,利益面前,无奇不有。

对强大的中国拆迁队伍来说,没有不能拆的房子!!!!真是“事在人为”啊

之前有报道说,让学生参与拆迁,美其名曰“和谐拆迁”,和谐泥煤啊!这是打着和谐的旗帜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楼主总结了,出现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的全是山高皇帝远的“偏远县城”,这些小地方要嘛默默无闻,要嘛“一鸣惊人”,可是熟不知,现在是什么社会?!网络时代,没有中心,也没有边缘”

任何出格的事情都会被网络放大,老百姓手中虽然没有权力,但是网络赋予他们力量,无穷的力量……

 

其实也不用扯那么远,法律就明文规定不允许株连式强拆

 

中纪委明令禁止株连式强拆

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11年曾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

 

 

发表于2013-10-29

真是够气愤的

发表于2013-10-29

同样看了新闻的人表示小地方就是这么目无王法

发表于2013-10-29

竟然可以这样子逼人家拆迁,还是拆父母亲的房子!!!!!!!!!

发表于2013-10-29

法律规定有个屁用 该干的照干不误

发表于2013-10-29

唉 拆迁牵动的利益太多了 老百姓一辈子的房子多少人虎视眈眈呢

发表于2013-10-29

是谁下的命令啊

发表于2013-10-29

还真有人看啊 这也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 然后转载到论他 感慨很多啊 老百姓正不容易

发表于2013-10-29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10-29 10:42:11写道:
7楼

是谁下的命令啊

 其实没有人下过正式的命令,校长通知她的时候也没有给看拆迁文件,压根就没有吧

上面也是不断给学校施加压力

发表于2013-10-29

到最后,虽然她已经回去上课,但是无故听课40天。并且经历离婚,对身心打击超大

最主要是她父母的房子没有保住,已经拆掉了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