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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州二手房交易存风险

发表于2012-11-13

 现在买房已经是许多人对于生活品质的一种评价标准,而现今许多购房对于居高不下房价都望而却步,尤其是新的商品房价格让更是让广大老百姓感到望尘莫及,因此不少人就将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但二手房因交割资金量大、办理程序较复杂,交易存在风险及误区。犯罪分子恰恰钻了这个空子,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利用二手房交易的骗局主要有以下3种:

一、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二、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缴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

三、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目前,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正是利用这一程序,实施诈骗行为。分为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施骗者谎称贷款购房,先向出卖人支付一少部分购房款后,要求出卖人将房屋办理至其名下办理贷款。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再将房屋转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第二种,施骗者谎称贷款购房,交易房屋办理至其名下后,不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或人为制造贷不成款,私下持已办理至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典当、拆借,典当借款到手后潜逃。这时交易房屋已经被抵押,造成卖方无法追回自己的房屋,也未得到购房款。

由于目前二手房交易办理程序较复杂,福州二手房价中间存在很多漏洞,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而且犯罪分子行骗前做足了功夫,先会承租下房屋(自由出入,给受骗人造成施骗人就是房屋所有人的假象),或是先付一部分买卖房屋的定金(给出卖房屋人造成施骗者是真实想要买房的假象)。同时不正规的房产中介给行骗起了推波助燃的作用,市民往往认为有房产中介作保证,交易安全应该没有问题。但事实上,由于中介公司守法经营意识、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中介公司违法经营,甚至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直接导致房屋交易风险的发生。

广大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要树立防范风险意识,选择政府建立的可靠的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将交易资金存入银行,待办理完房产证后,买卖双方一方拿证一方从银行支取房款,真正做到二手房交易“钱证两清”。同时要选择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在确定没有问题时付房屋定金或房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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