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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月18日消息,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通过调整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发表于2021-02-23
2月18日消息,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通过调整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持续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人钱挂钩”“人地挂钩”等配套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宽,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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