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本人一直以来对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知之甚少,这不趁机会多学习学习
日前,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全国第一部社会保障性住房地方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Re:本人一直以来对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知之甚少,这不趁机会多学习学习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户型、面积、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向本市住房困难家庭,以出租或者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以及其他用于保障用途的住房。
第四条 解决本市居民的住房困难是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其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予以适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