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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民:“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 但障碍颇多!

发表于2011-10-24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十二五”时期北京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发表于2011-10-24
。“以房养老”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发表于2011-10-24

“以房养老”在我国虽然很受关注,却一直进展缓慢。多数网友觉得,“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但在我国现阶段却难以成为现实,障碍颇多。

发表于2011-10-24

网友“交点荒谈”说,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美国不同,美国提倡提前消费,而中国提倡节约。中国父母以为子女创造美好条件为要务。我们任何改革方案必须符合中国国情,不然就会走错方向。

发表于2011-10-24

传统养老观念难改

要做到“以房养老”,首先要解决的是观念问题。现阶段的事实是,许多老人难以接受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而不是留给子女。

发表于2011-10-24

博主“黄祖斌”说,将财产留给子女是中国普遍存在、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多中国父母自从有了孩子,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子女不断地贡献。

发表于2011-10-24

博主“李伯”说,中国人的传统观 念 是“ 但 存 方 寸 地 ,留 于 子 孙耕”。一辈子好不容易还完按揭、老了还要跟银行“倒按揭”过活,叫人情何以堪?

发表于2011-10-24

网友们对“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普遍表示不信任。而且,不信任源于房价变动、评估与兑现体制不完善等因素。

发表于2011-10-24

博主“李伯”说,“以房养老”的关键是要有一整套客观、公正、守法的评估与兑现体制。在强拆不绝于耳的当下,牵扯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以房养老”,果真能在“公信力”上无瑕疵、无质疑?

发表于2011-10-24

70年土地使用权成障碍

博主“李伯”说,因为我国土地使用权期限最多只有70年。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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