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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爱她,就给她一个家

发表于2005-09-08
昨晚跟同事小陈电话聊天,她说她跟男友恋爱近四年了,他们还是分割两地,一个在厦门,一个在北京。陈说他们相爱着,但彼此都不想结婚。我说,既然相爱了,且彼此已认定了对方,就给对方一个家吧。。。
    聊着聊着,不由的想起自己。我和男友在认识了一年后,恋爱了,从此一谈就是整整五年半,平平谈谈却不失相知相爱的渡过每个美好的时光。我们嘴巴上不说,但在彼此心中早已认定了你和我。只因我们都彼此的相爱着,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夫妻般的生活着。
    但我们也总是分割两地,当时他在厦门,我在漳州。虽不过是一个半钟头的路途,但由于我当时很少放假,一个月也就那么一天两天的,且总是不固定。所以我们见面和相处的日子总是少的可怜与宝贵。为此,每次放假,我总会风雨无阻的跑来厦门与心爱的人相会,每次我们总是眷恋在房间里诉说着相思与情怀。彼此只想把自己的一切留给对方。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生活,俨然一对甜蜜的夫妻。
    就这样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小生命悄悄的降临了,一下子撞击着我们平静而甜蜜的生活。我们实在是不想把她落下,毕竟是我们爱的结晶。爱她就要给她生命,给她一个家。于是,我们商量并决定去领那红本本。2003年元月17号上午,我利用出差办事的机会,相约心爱的他到湖里区保健院进行婚检。经过一番繁琐的医学检查,下午等待结果。好不容易的等到3:00,我们准时的去拿着准予结婚的婚检证明并打的到太阳岛大厦湖里区民政局领结婚证。当时同时领证的有七八对新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相爱了,认定了对方,就要给对方一个承诺,一个家,一个温馨的家,于是我们都高高兴兴的就这样成了合法夫妻,有了资格将来给孩子一个家,一个名份。
    爱她,就要给她一个家,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于是我们总是在努力着,努力的积累资金将来能买房子,因我们都不想总是过着租房的日子,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也不想在孩子的童年记忆中总是不断的变换自己的家却又不属于自己的家。最近听说雪梨星光二期工程将要开始了,虽只是单身公寓,40平方,一房一厨一卫一阳台,但够了,窝窝虽小,起码是属于自己的家。于是我们准备着,想等它开始出售就订一套吧。但愿能如愿,不过我们会努力的。
    爱她就给她一个名份吧,给她一个家,和睦、温馨的家吧,这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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