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一则滞后的新闻

发表于2006-03-24
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将从全国35个大中城市扩展到70个大中城市进行,房屋销售价格由原来的季报改为月报,并新增了物业管理价格统计。 
    与此同时,全国各省(区、市)也将争取条件,组织编制全省(区、市)房地产价格指数。届时,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的时效性和代表性将得到较大提高。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作为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近日举办了房地产价格统计培训班,来自30个省(区、市)和70个大中城市城调队的100多名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安排了房地产价格调查制度和相关程序培训,各地代表系统学习了房地产价格调查方案、工作组织实施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使用方法。 
    城调总队总队长黄朗辉说,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价格统计改革工作,加强专业理论和工作技能的学习,加强房地产价格统计监测和分析。 
    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是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开始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进行的。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时效性、代表性等已不能满足国家调控决策、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今年1月,国家批准了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改革计划。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