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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工行全线松绑强制房贷险

发表于2005-10-24
日前,工总行正式宣布,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工行申请个人贷款的客户,将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这是央行1998年将房贷险定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前提后,首家在全行范围内取消房贷险强制制度的银行。
房贷险的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
工总行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总行的这一政策意味着,今后在工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并自由选择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房贷险。
“总行一直不是太看重个人房贷险。”工行一家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透露,房贷险的保险责任非常有限,尤其是主险的赔付比例非常低,倒是后来的附加险———借款人意外保险,经常出现赔付的情况。但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真正的风险在于借款人的违约风险,而这并无法在房贷险中规避。
该人士表示,2003年,浙江省分行率先向总行申请取消该省的强制房贷险制度,总行很快回复批准。之后,工行部分分行,例如湖南省分行、南京市分行、重庆市分行等,都纷纷解禁,将是否购买房贷险的选择权还给了借款人。
但在上海银行同业中,房贷险至今仍是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必须购买的强制险。建行上海市分行和中行上海市分行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购买房贷险是申请该行个人房贷的必要条件,没有任何情况可以减免。农行上海市分行虽然在今年7月取消了强制房贷险,但必须以担保的形式代替,即客户可以在房贷险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担保中任选其一。而工行上海市分行的房贷险制度相对宽松,客户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如客户申请了工行的国际卡等。
房贷险“七年之痒” 
自从央行将房贷险定为“强制险”以来,房贷险七年来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房贷险的强制制度本是央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而制订的。央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从此,房贷险确立了其个人房贷强制险的地位。
然而,房贷险的强制购买制从开始执行之日起,就倍受各界非议。不少房贷借款人认为,房贷险的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但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很不公平。
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曾不止一次建议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因为银行已经从贷款人那里获得了利息收入,强制缴纳保险费实际上是银行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贷款人身上。
今年来,提前还贷率不断升高,引发的房贷险退保潮更让原来房贷险的受益方———保险公司也开始坐不住了。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有些地区的房贷险退保率高达30%,房贷险业务不仅赚不到钱,甚至可能招致亏损。由于之前房贷险投保一般由贷款银行直接指定保险公司,贷款购房者根本没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以提高回扣,来吸引银行,部分保险公司付给银行的房贷险手续费高达30%多甚至40%。如今,退保率高企,保险公司既损失了保费收入,已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也因此打了水漂。
房贷险退保率不断上升,引发了缴费方式的一大创新———分年缴。今年上半年,工行上海市分行首现推出了房贷分年付。“这不仅大大降低了房贷险退保给保险公司带来的麻烦,也降低了购房者支付的保费。但年缴型房贷险目前上海地区仅能通过工行、农行在太平洋保险和太平保险两家公司投保。
如今,工行率先在全行范围内将房贷险的自由选择权还给广大购房者。建行江苏省分行一位人士表示,根据房贷险制度在部分省份的发展情况来看,其他一些银行也应该会对强制房贷险解禁。原来南京的房贷险也是强制购买的,但随着工行南京市分行取消强制房贷险制度后,很多银行都纷纷跟进。
一位业内资深理财专家建议,银行取消了强制房贷险后,购房者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但建议购房者仍然考虑购买房贷险,否则就会100%承担风险。当然,客户也可以选择家财险来保障住房安全,但保费会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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