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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贷险引发诸多争议 “拉郎配”还能走多远?

发表于2005-11-09
来源:新华网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宣布房贷新规定:推出“直贷式”服务和取消强制房贷险等新举措,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建行申请个人贷款的客户,将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这是央行1998年将房贷险定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前提后,首家在吉林省范围内取消房贷险强制制度的银行。 

房贷险引诸多争议 


众所周知,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目前银行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 


“经过这么多年的合作,省城银行和保险公司已经都认可了这一模式,银行需要借助保险公司来化解风险,而保险公司也需要银行来拓展房贷险业务。”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说。 


不过随着房贷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对房贷险这种“拉郎配”的方式产生了不满情绪,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民在购买房贷险时,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贷款年限的保险费;二是银行一般都指定保险公司,市民没有选择保险公司和具体保险条款的权利。尤其是随着近期提前还款的购房者不断增多,很多市民发现在提前还款并退保时,保险公司往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更加剧了这种不满。 


出险率极低房贷险渐失作用 


房贷险主要包含两种保险,一是还贷保证保险,二是财产损失保险。即如果由于房屋损失、人身伤亡给购房者带来风险和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的补偿。经过了解,吉林省本省银行的房贷险大多是财产损失保险,属于财产险范围,即防范因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等)造成房屋毁损的保险。 


有关人士表示,房贷险的强制制度本是央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而制定的,但是事实上,发生自然灾害的概率非常小,直到2004年我国才出现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房贷保险合同纠纷,而吉林省更是极少出现此类纠纷。 


不少房贷借款人认为,房贷险的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但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几乎不会为此承受任何的损失很不公平。基于这些原因,近年来,要求变革房贷险操作模式的呼声此起彼伏,让银行不得不将其作为首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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