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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大难点考验廉租房制度

发表于2008-06-02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中央财政将有68亿元投向廉租房建设,比去年增加17亿元,同时地方政府也被要求增加这方面的投入,而事实上全国所有城市都建立起廉租房制度还只是2007年年底的事。学界关于廉租房的争论一直持续着,有人担心廉租住房会成为地方的短期政绩工程,也有人对廉租住房的公平分配态度悲观,甚至学者们还讨论了很多细节问题,包括廉租房制度究竟建房子还是发补贴,要不要都建在郊区,会不会成为贫民窟等。
从目前的廉租住房建设来看,可能会出现三方面的社会问题。
其一,廉租房的住户多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贫苦百姓,也包括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等。这些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公共觉悟不高、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让这些人聚在一起,无异于人为地制造了“城中村”、“贫民窟”,难免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已经出现的廉租房住户不交并且要求免收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现象。
其二,已建的廉租房大多集中在城市的远郊,这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非常不便。最近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符合条件者不申请廉租房的现象。广州市就出现了廉租住房被放弃的现象。今年4月1日,广州市3148户分得廉租房的双特困户中,有900多户没有搬入新社区。原因就在于廉租房远离市区,生活配套不齐全,反而增加了特困群体的生活负担。
其三,一些发达地区、房价较高地区出现了“搭便车”现象。即廉租房住户把本该自己住的房屋转租给他人,以获取远远高于自己所付租金的高额房租。在北京,这种现象并不少见。事实上,廉租房的使用有其专属性,如果转租给不符合条件者,无疑破坏了政府公共保障的正常供给制度和渠道,政府的廉租房政策也将行之无效。如果符合条件者不去住,廉租房又为谁而建?
那么,合肥租房市场会怎样来解决,是要大张旗鼓地开工建设,还是通过别的途径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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