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税收“靴子”如何落地未定 住房“双轨制”已初露端倪

发表于2010-04-28
税收措施如何出台?

2005年开征二手房交易营业税,2007年重申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此前楼市调控的主要税收举措。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则是本轮调控新提法之一。具体的税收措施将以何种方式出现?模拟征收多年的“物业税”,重庆市提出针对高端商品房拟实行“特别房产税”,上海等城市正在研究开征“房产保有税”,成为各方热议的焦点。

发表于2010-04-28

【观点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而言,适时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当务之急。比如推行物业税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时间窗口”。改革能增加中小户型需求比例,减少已建成房屋空置率,促使不动产投资者行为收敛;有利于改革现行“土地财政”。从几年的模拟征收试点看,开征这一税种具有可操作性。

发表于2010-04-28

住房“双轨制”还有多远?

高房价下,“蜗居”、“人居集装箱”、“胶囊公寓”等新现象层出不穷,专家呼吁建立由政府保障与市场供给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供给体系。在中央强调住房是民生问题、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本轮调控只是力度的加大,还是为“双轨制”的运行奠定基础?

【观点一】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看待本轮调控,不能只看已出台的措施,更要看政策出台背后的推动力量。年轻人对房价的不满从来没有这么强烈;中央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图从来没有这么鲜明。有关土地出让方式的改善、税收政策的研究等措施,正在为逐步建立“双轨制”住房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发表于2010-04-28

【观点二】高东旭:通过房价的调整和外部政策环境的调节,难以完全解决中国住宅市场体制性缺陷。经适房政策1998年已经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几年前已提出,结果收效甚微,好的初衷有些只停留在规划上。建立相应的分类供给体系,打破单一的商品化为主体的市场结构,建立分工协作的“双轨”体制,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根本任务,这些靠调控政策是难以解决的。当前,住房保障法尚未出台,相关的制度体系还未建立,谈“双轨制”还为时尚早。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