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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4种预售违规行为将被叫停 官民联手“治”败类

发表于2005-11-02
前不久,北京市建委连续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发布了《房屋交易管理网公示信息准确及时、开发企业虚报信息可举报投诉》和《关于公布网上投诉内容和处理依据及措施的通知》。在网站首页新设“违规销售行为举报”栏目,并公布了举报电话6398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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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此次连续下发通知,说明有关部门正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还购房者知情权。此举受到了市民的广泛欢迎和支持,并表示会经常关注公示信息,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打击不法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北京市建委


消费者也应该是监督者


对于违规者,北京市建委将按照房地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违规企业未整改的,将暂停办理该企业的预售许可、预售项目网上签约及预售登记等手续。


究竟有哪些楼盘存在预售信息不实,需要经过调查后确认,也需要通过消费者来举报。消费者也应该是监督者,消费者可通过举报电话或网上填写举报信息来投诉。


业内人士


网上投诉作用积极


北京市建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开通投诉页面,是要通过有力的管理措施和互联网技术实现了消费者、开发企业和政府管理信息的公开透明。为规范房屋交易市场行为,引导房地产理性投资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房地产律师


违规行为将受严处


目前,北京乃至全国开发企业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并且收取各种名目的定金、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及让客户购买“贵宾卡”、“诚信卡”等现象非常普遍,数额一般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由于现在北京房地产市场还是卖方市场,收取定金有时会引发开发商与购房者间的纠纷。不过,如果开发商不退定金,真正能诉诸法律程序退还定金的情况很少。因为消费者要请律师,这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此外还要经过一审、二审,维权成本相当高。因此很多购房者还是会选择私下协商解决。


现在,北京市建委开通了网上举报和投诉电话,使购房者有了更多的维权途径。收取预付款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北京市民


可以作为买房参考


以前即使发现有关信息没有公示,情愿和其他业主去找开发商谈判,也不会去找政府投诉,因为觉得政府办事效率慢。但现在市建委开通了“违规销售行为举报”栏目,还公布了举报电话,这就方便多了。以后一遇到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肯定会优先选择向政府投诉。同时,还可以以此作为买房参考。


房地产开发商


认购备案可能误导购房者


由于市场需求强劲,一些项目在预售前就有客户预订,所以出现以消费卡或者其他形式收取预付金的情况。开发商之所以不积极的执行网上认购公示,是因为网上认购备案的户型如果7天内不签合同,就会自动转化为可售的绿色显示,同时会算入退房率。但是像别墅这样的奢侈物品,从认购到签约需要考虑很长时间,很难在7天内完成。所以,这项措施的可操作性不强,认购备案很可能是一种无用功。为了避免出现退订率过高的情况,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上网认购备案。由此可见,目前的退订率并不能完全代表这个楼盘的销售情况,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购房者。


四大疑问:


1、谁来调查取证?
2、以前违规行为现在怎么处理?
3、对受到处罚多、投诉多、整治不力的开发商是否定期公布黑名单?
4、投诉后多长时间给予回复?哪个部门回复?


被叫停的14种预售违规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发布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的; 
2、预售商品房时,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的; 
3、预售商品房时,未公示商品房预测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情况的; 
4、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30天)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售登记申请的; 
5、开发企业与一方买受人未依法解除预售合同前,又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合同的; 
6、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的; 
7、开发企业将已预售商品房又抵押的; 
8、预售商品住宅未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
9、开发企业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10、开发企业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11、开发企业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 
12、开发企业不实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 
13、开发企业变相转让预售房屋,从中收取费用; 
14、开发企业同一预售项目的退房、退订情况异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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