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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姻法新司法引热议 厦中介和开发商想抢新刚需

发表于2011-08-17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引发厦门房地产界两大效应

中介和开发商想抢新“刚需”

厦门商报讯 (记者 叶子申)8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新解释)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规定一出,立即引起我市房产界热议。

发表于2011-08-17


住宅市场

女性或成新“刚需”

“新解释的出台,对于中介与开发商来说,或是一个利好消息。”厦门高源房产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在过去,闽南父母都有一个观念,用一辈子积蓄,来给子女买房,且主要是给儿子买房,至于女儿,主要是置办嫁妆。

发表于2011-08-17

“现在新解释出台后,要留后路,会有更多的家长选择给女儿买房。”陈先生说,在他们看来,女儿名下有一套房子,“心里更有底”,“更有安全感”。

如此以来,以女性为主的新刚性需求就出现了。世纪联合房产总经理郭忠宗表示,新解释的出台,或将导致因房子而结婚的思想发生一定转变。这将提升一部分女性购房置业的潜力,催生一部分女性群体购房资本和购房欲望的能力。

发表于2011-08-17
“新解释对房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购房者的心理的影响。”高鹏房产中介总经理傅强告诉记者,这样会增强他们对房产的支配权的欲望,从而扩大市场需求,增加房屋销量,最后影响房价的走高。集美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林枫说,婚姻法新解释,或是中介和开发商日后大肆炒作的噱头。
发表于2011-08-17

租赁市场

租房结婚或成新趋势

新解释的出台,令中介和开发商做起抢新“刚需”的美梦。记者调查发现,租赁市场似乎也有意想分一杯羹。

赶集网房产频道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解释生效几天以来,在赶集网上发布求租信息的网友呈曲线上升,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新人选择租房结婚,“租房结婚或许将成为一种新趋势”。

发表于2011-08-17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上半年实行楼市调控政策以来,厦门楼市交易市场受到重创,但租赁市场愈发红火。“这两天,来咨询房源的人数多了近20%,其中不少都是年轻情侣。” 厦门高源房产中介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说,但他不能肯定是此举是受新解影响,“因为,7、8月本身就是租赁的旺季。”

“新解释的生效,有能力买房的自然会买,没有能力买房的,只能租房了。”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新解释的公布,让那些没付首付却跟着共同还房贷的人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滋味———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但没有了产权保护,更多了一份巨额债务,很多人会考虑,租房或是更好的选择。

发表于2011-08-17


在某知名网站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选择“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考虑自己独立买房的”人,占到68.8%。针对“是否会刺激婚房刚需的新一轮购房热”,41.6%的人选择了“是”。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新司法解释对租赁市场的影响尚未完全显现,“但长期的影响,肯定会有。

发表于2011-08-17

专家建议男女双方出资买婚房

专家建议,男女双方家人应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元,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时,那就按比例分配就好了。”专家表示,总体而言,此次新解释生效后,有可能在几方面带来微妙的影响: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二是可能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三是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更多人或许更想为女儿留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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