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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厦7银行可办按年提取还贷 公积金委托还贷更方便

发表于2011-08-18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记者16日获悉,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提取还贷试点扩大到厦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
发表于2011-08-18
据悉,从8月15日起,凡在中行、兴业银行、交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并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厦门市分行其中任何一家银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上述银行之间办理跨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至此,厦门市7家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均可办理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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