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五问房产税:又一桩楼市悬案 N个版本在流传
- 发表于2010-06-22
- 发表于2010-06-22
【版本一】
上海日前已经上报给关于房产税的两套方案,一个方案是“老人老办法”,即在新的房产税没出台前买的房子都不征税,而房产税出台后买的第一套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征;第二套方案则是新房和老房都征税,第一套和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但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不管新房还是老房都征收。
- 发表于2010-06-22
【版本二】
除上述“新老划断”方案外,另有四个方案:其一,按照房屋总价的6%。或者8%。征收房产税;其二,按照人均60平方米或者人均70平方米为界限;其三,按照区域划分,以环线、在空间区域征收,不是这个区域的不征;其四,以三套房为界,即针对三套房以及三套以上的。
- 发表于2010-06-22
【分析】
- 本期嘉宾:
印堃华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
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主任
薛建雄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
- 发表于2010-06-22
尹伯成:无论最终选择哪个版本,最主要的还是应该集中对投机客狠狠打击,课以重税。针对多套房者,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都应该征收,套数越多,税赋越多;对于自住的普通百姓,哪怕是住得再好,也不该额外征收。
- 发表于2010-06-22
相关的指出,房产税也好,物业税也罢,都需要在立法过程中有明确和明晰的解释,并从源头上对自住房和经营性房屋进行区分,否则可能导致重复征税,同时,在可能的征税过程中,尽量甄别有效的征税对象。物业税是大方向,但在时间、程序上短期内都很难实现,房产税可以作为短期替代方案,此时开征房产税,最为适宜。
此外,市场还有质疑指出:征收房产税之后,会不会继续征收物业税,或是两个税种并行的征收。分开征收或两税并行都是可操作的,两税并行在操作上可以变为累定税种,类似现在居民工资中的所得税。“当然,这需要相关部门从时间点、市场影响等多方面进行斟酌,一旦出现问题再协调也并不难。”
房产税并不是一种新的税种,我国早在1986年10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有指出,将房产税说成是开征是不合理的,准确地说是房产税的“扩征”。在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下,正是房产税改革的好时机,基于《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将房产税覆盖到个人非营业性房产,可在房价疯涨的某些城市先行试点。目前关于房产税“扩征”已传出数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