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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源昌鑫海湾一期购房抵用券5万元1.本抵用券仅限2010.9.15~2010.12.31认购时间内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方可享受;2.本抵用券金额在购买住宅总价中直接抵扣,仅限购买源昌鑫海湾一期未售住宅项目指定房源(车库和商业部分除外)使用;3.本抵用券有效期至2010.12.3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4.本券盖有源昌集团公章,真实有效;5.每套商品房仅限使用一张,特惠房源不享受本券抵扣;6.本券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有意者联系:15880289346 或QQ:287889010

发表于20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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