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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作为泉水湾居民,最近看这个很乐呵啊。公共场地停车费归业主所有。看你再拽!!

发表于2011-12-09
作为泉水湾居民,最近看这个很乐呵啊。公共场地停车费归业主所有。看你再拽!!有了统一的物业规定以后,应该不会有那么多的是非了吧!真心给力啊!就爱国家政策啊!泉水湾居民们一起彪悍起来吧!哦也!
发表于2011-12-09

另据了解,《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组建业委会更方便,装修违章、一套改多套等将被停水电、小区公共收入纳入监管等三大问题成为新规的亮点。

发表于2011-12-09

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应每半年清洗1次;生活垃圾每天至少清运1次;水景漂浮杂物每周应至少打捞 1次;宣传栏、信报箱每月至少清洁1次;公共灯具每年应至少清洁1次;适时对花草树木浇灌、施肥;定期喷洒药物等,新标准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明确。

发表于2011-12-09

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停车费

小区内乱停车现象让业主头疼不已。《规范》明确,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发表于2011-12-09
       已成立业主大会的,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等事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发表于2011-12-09

物业退出不能赖着不走

根据《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与业委会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

发表于2011-12-09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退出。原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的,业主可拒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发表于2011-12-09
物业规范越越细化了 
发表于2011-12-09
这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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