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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剥开经济适用房变身商品房的“画皮”

发表于2011-10-11

近日,陕西铜川两百多户业主向我们栏目反映:他们2007年前买的商品房,在今年去办理房产证手续时,却意外发现,他们买的的房子居然是经济适用房!

发表于2011-10-11
按理说经济适用房价格便宜,业主们应该高兴。但他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当初买房掏的钱是商品房的价格,而且他们也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发表于2011-10-11

和河南洛阳警方创造性地将“性奴案”当作国家秘密一样,在铜川,商品房变身为经济适用房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国家秘密”,不但开发商遮遮掩掩

发表于2011-10-11
就连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惠满盈也对记者说“这个你就不要问了。”这不要问的背后,到底有什么超级“国家秘密”呢?且让我来帮他们剥开“画皮”。
发表于2011-10-11

为保障民生,国家每年都下达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今年全国更是下达了10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给各地政府财政带来不小压力,当然,更多的是烦恼和不快。

发表于2011-10-11
卖地推高房价,一些地方政府干劲十足,因为,这样不但能卖地增加收入,而且从商品房销售中能收取到各种税费,地方政府赚得盆满钵满;但建设保障性住房,不但不能从中收取到卖地的钱,而且还要贴钱上去,可谓是“赔本赚吆喝”的买卖,地方政府是没有干劲的。
发表于2011-10-11
但是,上级下达的任务又不能不完成,保障性住房不能不建设。幸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就让单位集资建房算作保障房,有的地方则尝试廉租房“共有产权”或直接出售廉租房的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廉租房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私有化”。
发表于2011-10-11

但一切手法都不及铜川那样胆大与聪明。因为,据说,铜川地方政府是规定同意开发商将经济适用房当作商品房卖。

发表于2011-10-11
如此,政府一方面不但不需要投入一分钱建设保障性住房,相关税费一个子儿也不少
发表于2011-10-11
另一方面,卖出房子的产权性质仍然是经济适用房,向上报仍然是建设了保障性住房,这样地方政府也就完成了上级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甚至是超额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一帮政府官员的政绩得到体现,这不是一举双得的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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