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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线四片”内违建将依法拆除 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

发表于2017-02-08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的整体水平,向世界展现厦门的美丽温馨,根据市人大相关授权决定,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

《决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类违法建设活动。在市政府确定的“三线、四片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查处力度,对违反厦门城市容貌标准,存在妨碍交通、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应当及时督促相关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改,逾期未拆除整改的,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以及通知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并依法及时予以强制拆除或者实施代履行,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同时,各区人民政府也应当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督促街(镇)全面落实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和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注重调解、化解矛盾,加快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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