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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女车内“鬼混”开车连撞六人说明什么?

发表于2011-12-07
  因为朝别人的车内多看了一眼,19岁的打工仔何良富被恼羞成怒的司机开车撞死。3日,涉嫌故意开车撞人致人死亡的姜X峰投案自首。南海警方在对事件进行核查后,昨天向社会公布了具体案情。
发表于2011-12-07
据了解,当时何良富和其他五名工友消夜归途中见一轿车停在路边,车内一男子正赤裸上身和两名女子“鬼混”,六人见罢哄笑成一片,并用力拍打车窗,恼羞成怒的司机姜×峰随后开车朝六人撞去。
发表于2011-12-07
一场围观引来一次灾祸,听起来好像令人摸不着头脑,而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故事情节还在于后面:被“取笑”的男主角居然驾车连撞六人。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新闻(应该说奇闻),第一感觉是,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因为人们不明白男主角这种处理事情的态度和方法是如何诞生的?
发表于2011-12-07
按照一般人的做法,在围观者没有恶意起哄且随后已经离开的情况下,只会抱怨一下,而或者爆上几句粗口,实在不会鲁莽得开车撞人,拿别人的生命去开玩笑。
发表于2011-12-07
从小的范围来讲,个人的情绪是其“行动”的直接原因,本做着一件高兴的事情却突然被人打断和哄笑,心情自然低落,而如果恰恰遇到喜欢在女人面前逞强装逼的人,便会开车撞人,因为他会自认为,这是男子汉的表现。而且,这种事,怎能叫他下车与人理论呢?既然脸丢大了,只能不顾一切了。
发表于2011-12-07
可是,即便胆子再大,脑子再疯,没有道德可言,也有法律的最后一道红线和警告横在那里,为何有些人总能置法律于不顾呢?只能说,在这些人的心中,本就没有法律的观念,平日闲暇无事时可能看不出一个人的法律意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方能彰显他们的内心本性。因为没有法律,也就没有了敬畏,然后才能做到无视他人的生命,既做到对人不爱护,也是对己的不负责。
发表于2011-12-07
所以,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将它恶的那面放大,甚至照射到很多人身上,因为我们相信,能做出如此幼稚行为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
发表于2011-12-07
可是,我们同时也应当明白,缺乏道德,缺乏法律意识,这些问题,在你我他的身上,是不是多少存在一些,如果是,那我们确实应该以社会上很多很多事例作为案例,让我们好好的为我们自己道德和法律补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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