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婚前共同买房事宜~~~律师建议联名买房~~
- 发表于2013-05-14
婚前共同财产就算离婚了也应该和平分啊
- 发表于2013-05-14
不过也要有书面说明,这点倒是诶有错
- 发表于2013-05-14
这个也太计较了吧
- 发表于2013-05-14
财产什么的去公证就好了
- 发表于2013-05-14
婚房一定要买吗??
- 发表于2013-05-14
这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啊啊
- 发表于2013-05-14
不然你想租房过日子吗?你想想,日后生孩子了,还要苦逼的租房……而且租房就意味着要经常搬家……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搬一次家就折腾一次!!!!!!
- 发表于2013-05-14
诶。。说多了都是眼泪!!!
眼看房价节节攀升,很多小情侣还在恋爱时,就张罗着加入购房大军,匆匆迈进婚前购房的行列。对于这种行为,有些市民表示不认可:万一两人最后没能结婚,这房子算谁的?
今天看到一则律师提醒:情侣婚前共同购房采用“联名”方式,首先保证两个人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此外,个人一定要保存出资证据或两人签订一份协议,证明自己在购房中的出资额度或比例等,以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