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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前共同买房事宜~~~律师建议联名买房~~

发表于2013-05-14

眼看房价节节攀升,很多小情侣还在恋爱时,就张罗着加入购房大军,匆匆迈进婚前购房的行列。对于这种行为,有些市民表示不认可:万一两人最后没能结婚,这房子算谁的?

今天看到一则律师提醒:情侣婚前共同购房采用“联名”方式,首先保证两个人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此外,个人一定要保存出资证据或两人签订一份协议,证明自己在购房中的出资额度或比例等,以绝后患。



发表于2013-05-14

婚前共同财产就算离婚了也应该和平分啊

发表于2013-05-14

不过也要有书面说明,这点倒是诶有错  

发表于2013-05-14

这个也太计较了吧  

发表于2013-05-14

财产什么的去公证就好了  

发表于2013-05-14

婚房一定要买吗??

发表于2013-05-14

这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啊啊

发表于2013-05-14
引用:冰缘梦寻 在2013-05-14 10:36:26写道:原帖
婚房一定要买吗??

 有能力必然要买啊

发表于2013-05-14

不然你想租房过日子吗?你想想,日后生孩子了,还要苦逼的租房……而且租房就意味着要经常搬家……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搬一次家就折腾一次!!!!!!

发表于2013-05-14

诶。。说多了都是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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