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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说,反房地产暴利也不能只盯着开发商呀~~

发表于2011-04-28

  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也有北京开发商表示,不同的楼盘净利润水平不等,许多普通商品房利润率并不高,按照一个项目做3年平均,年利润率只有8%左右。

 

    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房地产市场是暴利行业应该无需怀疑,但怎么“反暴利”,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据报道,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发改委的此项“新政”虽还未有明确方案,但市场普遍将之解读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将进一步升级的信号。

发表于2011-04-28

   其实对一个行业而言,并不是在任何时期都需要反暴利的,比如由科技创新带动的行业成长,在初期的时候对于资本与智力投入者追求“成本弥补”之外的暴利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恰恰是对创新一个激励,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产权保护”机制,也恰恰就是对创新者追求暴利行为的一种保护。但暴利局面最终会由竞争所打破,行业利润率会重新趋于平均化。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当然,前提是市场充分竞争,不存在市场失灵。

但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十年以来,却以递增的方式保持了暴利。其原因有市场失灵,更有政府失灵问题。而如果承认房地产行业存在不正当的暴利,那么反暴利当然也就成了政府与市场认可的一个理由。

发表于2011-04-28

     客观地说,房地产行业反暴利其实并非中国独创,新加坡与德国,就有这方面的成熟安排。比如在德国,各地设有房地产公共评估委员会,负责对不同城市、区位与类别的房屋进行评估并确定基准价格,对超过合理基准价格20%的,地产商将面临罚款;如超过50%,则将被视作暴利,面临经济甚至是刑事处罚。当然德国房地产市场稳定也是有目共睹的。

但德国与新加坡房地产稳定有一个深刻的背景,那就是二者都是政府提供了强大的住房保障,属于“小市场、大保障”的市场结构。由此反观我国房地产市场结构,政府保障这一层面的供给,需要大幅度地进行补课。

发表于2011-04-28

   由此,也引发另外一个深层次的话题,那就是造成我国房地产价格十年飙升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换言之,是什么促成了房地产行业的暴利?关于高房价的市场原因,笔者曾经将其总结为居民收入增长生活改善推升真实需求、居住消费升级、城市化、有效供给不足、体制安排与政府相关政策失误、与投机推波助澜、利益集团操控增大治理难度等八个方面。

这些方面哪个是造成暴利的源头?确认这个关键问题,反暴利才能有的放矢。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房地产市场的治理,靠一两项政策很难治本,治理需是综合性的。有的需要进行系统性的体制变革才能解决,比如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模式,就涉及与地方财政分权这一重大利益调整问题;有的还需认识提升,比如房地产市场“去功能化”,涉及房地产成品属性的功能定位,是基本安居产品,还是市场普通产品?这些都需要各方认真探讨。

发表于2011-04-28
有些是大暴利
发表于2011-04-28
怎么才算是暴利
发表于2011-04-28
不好规范啊
发表于2011-04-28
我觉得这会很难实现
发表于2011-04-28

我也来凑凑热闹啊

发表于2011-04-28
字太多,看得眼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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