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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帖】国务院:烈士子女考公务员可以优先录用,你觉得合理吗

发表于2011-07-29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这是国务院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根据条例,烈士子女接受学前和义务的,应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的,免交保教费。烈士子女报考普高、中等职业、高校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本、专科的,可以按照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

条例还规定,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同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优先、优惠照顾。

条例提出,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子女考公务员可以优先录用,你觉得合理吗,亮出你们的观点,一起来喷一下唾沫星子

发表于2011-07-29
小小的高
发表于2011-07-29
一般吧
 
 
 
 
发表于2011-07-29
靠 这个真和谐
发表于2011-07-29
引用:笑看蝴蝶飞 在2011-7-29 11:06:30写道:原帖
靠 这个真和谐
 
 支持
发表于2011-07-29
不合理的是太多了
发表于2011-07-29
肯德基承认豆浆是豆浆粉调配每杯成本仅0.7元,那么贵的豆浆竟然是冲出来的?
http://ccbbs.fang.com/1710673235~4~805/68233924_68233924.htm 支持我一下啊 
发表于2011-07-29
不应该搞这个吧
发表于2011-07-29
应该可以吧
发表于2011-07-29
我认为考公务员不一定,其他方面还是应该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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