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全网热议】以房养老真的行吗?
- 发表于2013-09-17
- 发表于2013-09-17
暴暴菊,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全网热议】以房养老真的行吗?”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3-09-17
看到大家这么积极回帖,楼主在补充一下吧
“以房养老”具备条件
(1)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2)独立住房。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3)经济状况适中。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4)地处城市或城郊。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
- 发表于2013-09-17
以租养老倒是可以,可以让老人一起住到养老院,然后养老院在一起把老人的房子租出去
- 发表于2013-09-17
感觉离我们很远的样子
- 发表于2013-09-17
不过感觉,这些政策都是国家在推卸养老责任
- 发表于2013-09-17
我觉得以房养老在厦门不好实行啊 !
银行或者开发商想要涉足以房养老这个行业,是建立在现在房价会一直涨下去的基础上的,要是房价不会再涨多少的话,那银行不是没什么赚头
而且等到这个房子已经还清房贷,那离产权到期也没几年了,到时候续约也要很多钱,倒是后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