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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号外告急!喜大普奔!!厦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新调整了!!!

发表于2015-04-08

上午刚看了新闻,哎呦喂~~~不得了了~~~厦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利好新政策了!!!

新政策正是为实现偶们这些刚需小屌丝的住房小梦想而来的呢,真真是木木哒~~~

偶也不藏私,好东西这就给大伙们瞅瞅哈(偶可是做足好一番功夫的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15〕4号),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部分调整,新政于2015年4月7日发布实施


较之原有政策,新政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一、降低贷款门槛。

新政明确: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查房。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可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向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调整贷款执行利率和首付款比例。

新政明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三、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政明确: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2.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贷款使用率区间。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高于75%、低于95%时为1,高于95%、 低于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了解更多详情请戳:厦门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发表于2015-04-08

偶可以举个栗子,大伙就更清楚了……

以总价143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一笔100万元贷款为例:在政策调整前,该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到80万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余20万元则需申请商业性配套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后,该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仅此一项至少可为职工家庭节省利息支出8.3万余元。

此次政策调整,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中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贷款使用率区间进行适当上调,可以让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得到更高额度的贷款保障。以缴存基数均为4655元(厦门市2013年度社平工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6703.2元(缴存6个月)、贷款期限30年双职工家庭为例:政策调整前,执行的是0.6的流动性调节系数,该职工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约为71万元;政策调整后,执行的是1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可贷额度可达到100万元。


发表于2015-04-08

还有一张图表呢,偶真是很仔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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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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