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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真相!选房一定要注意!!!

发表于2012-06-05
大量毒地上建起住宅楼

毒地

所谓毒地,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没有修复的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而修复越往后拖延,投入的修复资金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发表于2012-06-05
治理困局

我国对毒地基本处于真空

央企所遗留下的污染场地,是应该由企业还是政府负责,抑或由地方政府负责,也未有定论。对场地污染的历史污染者和未来开发商来说,责任问题的厘清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场地污染修复的成败。

污染土地必须修复或者搁置,这是国际共识,但首先要知道的是哪里有污染。

底本不清

2006年到2010年,环保部费时五年耗资10亿元进行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大规模调查。对此次调查数据,环保部讳莫如深,至今未对外公布。今年5月30日,在北京召开2012年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论坛,会后记者几次追问环保部自然生态司土壤处负责人,其对该问题依然避而不答。

环保部迟迟不公布调查情况,多位分析,其原因是目前修复技术不成熟,政府也难以一次性支付修复污染场地的巨额资金,且调查结果非某一部委能决策、掌控之事。而城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一旦公布,可能引起恐慌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参与调查的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研究员林玉锁向记者介绍,化工企业和高污染风险企业星罗棋布,如逐个摸点,仅凭环保部门一力为之,十年也很难做出场地污染数量、面积的精确统计。

发表于2012-06-05
真空

目前,中国对毒地的和修复并没有明确的立法。2003年全国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里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不包含对用地的历史情况调查,因此不能有效过滤毒地。

目前,全国仅有北京、重庆两地环保部门设有污染场地管理科,并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原址在二次开发利用前必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重庆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转产或搬迁前,应当清除遗留或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

其他城市并无强制性要求开发必须进行场地污染调查分析,基本处于真空。

昂贵消毒

2011年5月11日,武汉市启动了该市首个化工企业土地修复工程赫山污染土地修复工程。武汉市政府在赔付开发商1.2亿元之后,要再耗资2.32亿元为毒地埋单。

据武汉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市还对其7处涉污地块进行调查评估,确定了4处土壤修复试点。初步统计,武汉市整个治理、修复工程耗资或达40亿元。

毒地修复往往需要5年-10年,甚至二三十年,“每块场地上千万元的修复资金,有赖于持续和专门的资金机制。”银行高级环境谢剑说。

据一位中科院分析,国家环保部在“十二五”期间向土壤治理方面的投入将突破百亿元,仅江苏省在“十二五”期间投向土壤修复的资金就有24亿元。而且这24亿元只是国家给予的指导性技术支持费用,用于技术研发和示范区推广,“将污染土壤全部修复干净是不可能的”。

谁来埋单

摆在毒地修复中最大的困境是,责任难以界定,尤其难以追索历史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污染场地的责任理应在原有企业,然而,原有企业的国有性质使得这一责任主体变得不明确。在近年来的高污染企业的搬迁中,涉及到的大多是国有老企业,其土地多属于划拨性质,而这些企业的利润和收益也已上缴国家,再要求其对污染地块负责,几无可能。

另外,央企所遗留下的污染场地,是应该由企业还是政府负责,抑或由地方政府负责,也未有定论。

发表于2012-06-05
真是太可怕了
发表于2012-06-05
真是坑爹啊
发表于2012-06-06
有点晕
发表于2012-06-06
有点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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