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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嘛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某市国土资源局惊现神回复,果真让人汗流浃背啊

发表于2013-08-12

这年头,会唱歌的能红,会跳舞的能红,会演戏的能红,会卖萌的能红,当然,长得好看的就算是胖到极致,她也能红。但是信不信,一条回复也能爆红???


最近网络上一条关于住宅产权的回复,瞬间爆红于网络。而这个回复居然出自阆中市国土资源局官网


网友“周国训”问:“阆中商品房产权才40年,如果40年到期后那房子算哪个的?”

国土局回复:“1、土地管理法规定,住宅最高70年,没有规定非70年不可。
     2、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不要考虑太长远了。”


你说这大热天的,已经让人汗流浃背了,有必要再让我们雷的“外焦里嫩”吗?先不说产权年限的问题,光这回复本身就着实让人汗了一把。丝毫不见专业素质不说,完全没有一种为人民解答的赶脚嘞。


再者,住宅产权虽然未规定非要70年,现在城市更新的周期很快,可能不到30年,住房都会拆迁翻新,但是40年的产权年限比起商业都来的短,比其他城市少了整整30年难免让买房的人心里不痛快。


之前在某篇新闻里看到过,各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土地出让占很大的比例。阆中市规定住宅40年的产权年限,不免让人联想到是政府为了加大财政收入而自行规定的。

发表于2013-08-12

牛人一个,鉴定完毕

发表于2013-08-12

炒了炒了,这么不专业

发表于2013-08-13

大神啊

发表于2013-08-14

要是哪天厦门也改成40年,估计会吵翻天哦

发表于2013-08-14

这些人真是太不负责了

发表于2013-08-14

还是厦门好啊

发表于2013-08-14

神人。。。

发表于2013-08-14

这种人也配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2013-08-14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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