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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并将于2021年2月23日起施行

发表于2021-01-30
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并将于2021年2月23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将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或职工宿舍。到2022年底,宁波全市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13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少于6.7万套(间),盘活闲置住房不少于6.3万套(间),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2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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