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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批复,同意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应试点方案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试点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发表于2021-02-27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批复,同意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应试点方案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试点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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